《神话:众神和造物,戏弄和惩罚》,[英]斯蒂芬·弗莱,黄天怡译,浙江教育出版社·湛庐文化,年8月出版,页,69.90元

《英雄:凡人和怪物,探索和冒险》,[英]斯蒂芬·弗莱,黄天怡译,浙江教育出版社·湛庐文化,年8月出版,页,69.90元去年9月,笔者曾在《上海书评》撰文介绍英国演员、作家斯蒂芬·弗莱重述的希腊神话故事(《希腊众神在北伦敦:听斯蒂芬·弗莱讲故事》)。希腊神话丰富庞杂,因篇幅所限,弗莱在第一部《神话》(Mythos:TheGreekMythsRetold,)中聚焦于诸神起源和人类诞生的故事,而把赫拉克勒斯、伊阿宋等众多英雄的历险故事留给了随后推出的《英雄》(Heroes:MortalsMonsters,QuestsAdventures,),两书合在一起,涵盖了绝大多数我们耳熟能详的希腊神话。今年7月,湛庐文化将这两部书一并引进出版,为喜爱希腊神话的读者献上了一道大餐。趁此机会,我也借中译本重温了弗莱的作品,阅读中又生出一些感想,愿与各位喜欢希腊神话的朋友分享。弗莱的文风

对希腊神话的改写重述层出不穷,一些经典的重述如古斯塔夫·施瓦布、伊迪丝·汉密尔顿的版本今天依然在不断重印,经由“弗式风格”重述的神话故事特色何在?为什么能够受到当代读者的欢迎?浏览一下英文网站,无论是专业书评人还是普通读者,大家一致公认的理由就是:幽默风趣。弗莱是喜剧演员,和休·劳瑞搭档多年创作演出脱口秀,能把观众逗乐,是他的看家本领,不足为奇。我认为他的改写能在现代众多的神话重述中脱颖而出,靠的并不只是广受赞誉的英式幽默,更得益于他对语言游戏的痴迷和唯美至上的艺术观念。这种游戏精神,生发出一种铺陈演绎、灵动活泼、旁逸斜出、亦庄亦谐的文风,特别适合讲述满怀七情六欲、喜欢争风吃醋、时常骄矜自得的希腊诸神和英雄的故事。在《纽约时报》的一档书评播客中,弗莱曾提到一件趣事。他的第一本重述《神话》写到一半的时候,一位友人突然告诉他,他们共同的朋友尼尔·盖曼刚写完了一本北欧神话的书(即后来出版的《北欧众神》)。弗莱一听紧张起来,他担心盖曼有个大的写作计划,接下来就会写希腊神话,这就与他正在写的书撞题了。他赶紧给盖曼写信,听说你写了新书,很想拜读;又告诉盖曼自己的写作计划,并客气地说,如果你老兄要写希腊神话,我就知难而退了。“我不打算写,你不必担心。”盖曼安抚老友,并爽快地给弗莱寄来一份电子书稿。弗莱读毕,回复盖曼说:“你朴素、神奇(spare,wondrous)的故事与北欧众神的世界非常契合。我希望自己恣肆放任、令人捧腹的文笔,能凭借华丽和丰腴的辞藻贴近如地中海般汪洋恣肆的希腊世界。”作家找对了题材,写起来就会格外精彩。弗莱的文辞富于藻饰、轻松诙谐,如果放到冷峻简朴的北欧世界,不免显得矫揉造作;而用来描绘情欲充盈的希腊世界,则可谓珠联璧合。一个人的写作风格,常常受到他喜欢的作家的影响,弗莱也不例外。他童年最喜欢的作家包括王尔德、伍德豪斯(P.G.Wodehouse)与伊夫林·沃(EvelynWaugh),这三位的共同点就是诙谐幽默,而其中王尔德对弗莱的影响最大。

弗莱自小是王尔德的粉丝,还曾在年的传记电影《王尔德》中出演自己的偶像。他与王尔德的邂逅充满了传奇色彩。弗莱的父亲是位物理学家,平时不允许孩子看太多电视。大约他十岁上下的时候,某个星期天,父亲去实验室工作,弗莱得以偷偷打开电视。他看的是一部电影,剧中一位青年男子对一位女子说:Ihope,Cecily,IshallnotoffendyouifIstatequitefranklyandopenlythatyouseemtometobeineverywaythevisiblepersonificationofabsoluteperfection.哇!弗莱瞬间顿悟,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的最精彩的语言;他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禁把这句对白像咒语一样念了一遍又一遍。直觉告诉他,这话不像是出自莎士比亚,也不符合二十世纪的文风,究竟是什么,他也说不清,只好跑去问母亲。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把刚刚听来的长句念了一遍,妈妈听了一愣,“你再说一遍?”弗莱这才解释了他从电影里听到这句话,想知道出处。弗莱的母亲是一位见识广博的历史学家,她告诉儿子,他刚才看的是王尔德的TheImportanceofBeingErnest(《不可儿戏》)。

弗莱偶然听到的这句台词,是王尔德《不可儿戏》第二幕中阿尔吉侬(Algernon)对塞茜莉(Cecily)说的话。余光中译为:“西西丽,如果我坦坦白白地说,对于我,你在各方面都似乎是尽善尽美的眼前化身,希望你不要见怪。”(《理想丈夫与不可儿戏》,辽宁教育出版社,,页)张南峰译为:“塞茜莉,我想坦白跟你说句话,希望你不会生气,在我心目中,你在每一方面都是真善美的具体化身哪。”(《王尔德喜剧选》,海峡文艺出版社,,49页)这两位前辈均是翻译大家,但无论是哪个译本,我们读到中文都很难体会到王尔德的英文给少年弗莱带来的美学上的强烈震撼。从中译读来,这句话平淡无奇,完全没有了原文长句刻意制造的节奏和音韵效果。翻译是遗憾的艺术,这可作一例。

让我们回到弗莱的故事。母亲替他解惑之后,他从家附近的流动图书馆借来王尔德的喜剧选,一读就着了迷。两三周读完之后,他又借来《王尔德全集》。里面的政论和哲理固然是小朋友不能理解的,但王尔德的童话读起来则是津津有味。还书的时候他又问:“你们还有没有王尔德的其他书啊?”“你都读过《全集》了。没有了。”这时弗莱瞥见书架上有一本书,封面写着:TheTrialsofOscarWilde(《审判王尔德》)。“我要借那本!”“你年纪还小,这书恐怕不适合你读。”馆员阿姨有些犹豫。“不不不,我读过很多大孩子才读的书了。我能看懂。”在弗莱的恳求下,好心的管理员让他借走了这本书。弗莱由此得以了解这位杰出作家光彩照人,而又跌宕起伏的一生。他为王尔德的风度所折服,为王尔德的命运而叹息,当然,最令他着迷的是王尔德的语言。读他的书,让弗莱小小年纪就领悟到语言不仅是用来日常交流、传达信息。在王尔德那样的魔术师手上,语言就像变戏法,“令人陶醉、引人入胜、使人快乐、让人着迷”(tobeguile,seduce,delight,andentice)。弗莱认为,作家运用语言,正如画家使用颜料,舞者调用身体,可以将平常事物变得魅力十足。王尔德为少年弗莱打开了文学殿堂的大门,他的写作风格和艺术观念也深深地影响了弗莱后来的写作。众所周知,王尔德是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推崇“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观念。他的文学创作追求的不是“文以载道”,而是无涉功利的美感体验。在唯美主义者的笔下,文字,包括其声音,本身即充满了魔力,令人痴迷其中。文字一方面固然是传达信息的工具,但另一方面其本身也如希腊神话中众神的甘露,值得我们沉醉不已。王尔德的戏剧妙趣横生、金句频出,常常有书商摘出妙语来单独出版。弗莱的写作俏皮活泼,耽于音韵、大玩文字游戏。他的重述极力发挥“讲故事”的乐趣,而淡化神话背后的道德、心理寓意,正是承袭偶像王尔德的写作风格。我们且看《神话》开篇的一段:

那么,卡俄斯究竟是如何创造万物的呢?是从虚无中凭空创造出来的,张开大口打哈欠打出来的,还是用某种方法像变魔术那样变出来的?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现,你们也没有。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曾身处其中,因为构成万物的每一个碎片都来自那个时候。简而言之,希腊人认为是卡俄斯造就了一切。也许他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或耸了耸肩,或打了个嗝,又或者吐了一下口水或者咳嗽了一下。总之,长长的生命之链条就此开启,最终,世上有了鹈鹕和青霉素,有了蘑菇和癞蛤蟆,有了海狮和海豹,有了狮子,还有了人类,有了水仙花、谋杀、艺术、爱情、困惑、死亡、疯狂和饼干。(第3页)

这一段描述的是生命从混沌(卡俄斯,即Chaos)中诞生。万物初生,兹事体大,但弗莱的叙述却举重若轻。我们都来自卡俄斯不经意间的一次打嗝咳嗽吐口水?听上去这简直比小时候爸妈说孩子是涨水漂来或垃圾桶里捡来的还要糟糕。为了说明“长长的生命之链条”究竟有多长,弗莱在后面开列了一长串词汇。可是,鹈鹕和青霉素、水仙花和谋杀、疯狂和饼干在意义上有什么相似之处吗?并没有。这一长串词语的铺排,给读者带来的感觉除了生命之链绵延不绝,还有混沌初开之时的无序和荒诞。可仔细一想,这种荒诞感也符合现代的科学解释,宇宙大爆炸本无任何目的,生命的出现只是一种偶然。荷兰学者赫伊津哈曾指出,“游戏精神深深浸透了希腊社会”(《游戏的人:文化的游戏要素研究》,傅存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年,页),弗莱重述时的无厘头搞笑,正突出了希腊神话的游戏精神。

如果我们回到原文,会发现更为奇妙的音韵效果和更多的文字游戏。英文从“简而言之”开始,就是一个占了纸面七行的长句:

ItisenoughtosaythattheGreeks/thoughtitwasChaoswho,withamassiveheave,oragreat/shrug,orhiccup,vomitorcough,beganthelongchainof/creationthathasendedwithpelicansandpenicillinand/toadstoolsandtoads,sea-lions,seals,lions,humanbeings/anddaffodilsandmurderandartandloveandconfusion/anddeathandmadnessandbiscuits.(p.3,斜线为笔者所加,表示原文的分行)

一口气大声读出来,是不是有弗莱初听王尔德台词的那种跌宕起伏、抑扬顿挫?先是shrug,hiccup,vomit,cough四个词中连续的短元音、、加快了节奏,接着thelongchainofcreation中长元音ei的重复延缓了速度,制造出一种“延长”的效果,为后面的一连串名词罗列作了铺垫。音韵的游戏贯穿了整个句子,将pelicans(鹈鹕)和penicillin(青霉素,又称盘尼西林),toadstools(毒蘑菇)和toads(癞蛤蟆)并置的逻辑并不在于词语的意义,而是声音和字形的相似。弗莱在这里巧妙地运用了英语诗歌里常见的头韵(alliteration)。Sea-lions,seals,lions显然是玩了一次拆字游戏。后面“人类”和“水仙花”是实词,跟着的“谋杀、艺术、爱情、困惑、死亡、疯狂”却都是虚词,给人一种玄虚缥缈的感觉,我们读到这个长句临近结尾之处仿佛也要被带入“疯狂”的节奏。但是,弗莱最后突然甩出一个词:“饼干”,一下子把我们从困惑和疯狂中抓回现实。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饼干”这个日常具体的实词,与前面那一串高远抽象的虚词形成了强烈地对比。弗莱莫不是在提醒普通的饮食男女,沉浸在艺术和爱情的虚幻世界固然美妙,但疯过之后,别忘了搬砖挣钱买“饼干”,老老实实地过日子?或许,他并无深意,纯属写得兴起“逗你玩”。当我们以为他要高谈阔论一番生死爱欲、人生哲理的时候,他却如顽童一般用突降法(anticlimax)以平常的零食收尾,让读者仿佛一脚踩空,他则在旁偷着乐。

弗莱的这个句子,从声韵节奏和修辞手法都与王尔德的风格相似。如果说以“饼干”结尾只是出于无心的游戏,提到“水仙花”(daffodils)则是有心的选择。世上美丽的花儿数不胜数,为何在这里单单提及“水仙花”呢?我猜想这是弗莱向偶像王尔德暗中致敬。谈到王尔德与花,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康乃馨。网上搜他的相片,考究的西服胸口往往插着一只绿色的康乃馨。王尔德讲究生活的艺术化,在他的引领下,当时佩戴绿色康乃馨蔚然成风,以致后来这花成为同性恋的代名词。但是,王尔德跟水仙花也有颇深的渊源。虽然在植物学上有细微的区别,在日常英语中,daffodil与narcissus都可以指水仙花。希腊神话中美少年那喀索斯(Narcissus),爱上了水中自己的倒影,憔悴而亡,最后被天神变成了水仙花。年,王尔德在致友人的信中,曾将年轻的恋人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比作此花:“他就像一株水仙花——肤白似雪,发色如金。”(“Heisquitelikeanarcissus–sowhiteandgold.”quotedfromColmToibin,LoveinaDarkTime,,p.59)年,他还曾将那喀索斯的神话改写为一首题为“信徒”(TheDisciple)的散文诗,以湖水的口吻说,“我爱那喀索斯,只因为当他俯身岸边注视我的时候,他的眼睛仿佛一面镜子,我从中看到了我的美丽”。孤芳自赏、特立独行的王尔德也曾被嘲讽为自恋过度的那喀索斯。在美国漫画家托马斯·纳斯特(ThomasNast)的笔下,王尔德如那喀索斯一样侧躺在水畔,凝视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他手中握着的向日葵上,写着“Notoriety”(声名狼藉);背后的山上,Echo(回声)不断控诉:“HEISANAESTHETICSHAM.”(他是个冒牌的唯美主义者)漫画的标题也暗含讥讽:“Mr.O’WILDE,YOUARENOTTHEFIRSTONETHATHASGRASPEDATASHADOW.”(王尔德先生,你并不是第一个捕捉到影子的人。)弗莱在这里提到水仙花,很难不令人想到王尔德。当然他的用意是赞赏王尔德对艺术和美的执著追求。

展演式的讲述重述经典神话绝非易事。希腊神话流传久远,基本的人物和关键的情节对很多读者来说可谓耳熟能详,留给重述者的再创作空间并不大。假若有人脑洞大开,把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悲剧从酷儿角度进行改写,变成杀母娶父,希腊神话的粉丝们肯定会跟这人急。叙述平平,大家不爱看;改动过度,大家也不买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重述希腊神话就像上演一出经典戏剧,台下的观众对人物情节,甚至结局都已熟悉,想看的是怎么把这出戏演好。在这个意义上,弗莱身兼二职,既是导演,又是演员。身为导演,他通盘筹划,梳理出了一条清晰的时间线:从创世起源,到众神齐聚奥林匹斯山;再到人类诞生,英雄出世,出征历险,让读者不会在繁复的叙事迷宫中走失。作为演员,他加入了大量诙谐幽默的对话,丰富了人物的性格,增强了故事的戏剧性。实际上,最初弗莱就有将希腊神话搬上舞台的打算,后来也的确根据这两部书制作了“神话三部曲”(Mythos:ATrilogy)展开巡演。因此,这两部书也可视作舞台演出剧本的底本,弗莱不是作普通的讲述(telling),而是在进行纸面上的展演(showing)。而他的教育背景和演艺经验,保证了展演的精彩。弗莱从小就接受古典教育。七岁开始学拉丁语,九岁学古希腊语,成绩都很不错。后来拿奖学金升入剑桥大学,读的是英国文学。他对希腊神话及其对后世西方文学的影响都很熟悉,在写作过程中也参考了大量前人的著作。他的重述虽然充满了想象和游戏,但绝非毫无根据的戏说,而是在尊重旧说的基础上推陈出新。

跟以往流行的希腊神话故事相比,弗莱的书有三点新意尤其突出:一,增加了大量生动活泼的对话,以对话来推动情节、塑造人物。例如珀耳修斯(Perseus)去找灰巫女三姐妹(TheGraeae)那一场,大多数故事都仅用一个很短的段落,甚至是几句话就迅速略过。除了三姐妹头发灰白,共用一只眼睛,一颗牙齿以外,读者对她们的音容笑貌几乎一无所知。而在弗莱笔下,这段故事长达四页,并大部分都是直接引语构成的对话。珀耳修斯走进洞穴,先看到的是“其中一个老妇人光秃秃的下牙床上戳着一颗黄牙,另一个的眼窝里装着一只眼球,正十分警惕地上下左右转个不停”(《英雄》,25-26页)。他趁女巫轮换眼球之际,把眼球和牙齿都抢了过来,逼迫她们说出了哪里才能找到她们的姐妹戈耳工(theGorgons),又设计让女巫们数到一百才还给她们眼球和牙齿,他则趁机抽身而退。身后传来灰巫女姐妹喋喋不休、赌咒尖叫的声音:

“别挡路,别挡路!”

“我找到了,找到了!”

“那是片碎骨头,老蠢货。”

“眼睛!我找到眼睛了!”

“放开我的舌头!”

……(28页)

这个结尾具有极强的戏剧感。演员已经离场,幕布已经落下,但我们还能听到幕布后面传来的声音。弗莱的对话写得简洁精准,寥寥几句就让灰女巫三姐妹恼羞成怒的样子跃然纸上。

二,不避讳涉及性和暴力的情节。在西方,希腊神话常被用作儿童的文化启蒙读物,弗莱自己就是读着霍桑、布尔芬奇、海德(L.S.Hyde)等人书写的希腊神话长大的。因为是写给孩子读的,故事中涉及性和暴力的情节常常被略过不提或是轻描淡写。然而,稍微读过一点希腊神话或是古希腊戏剧的人,都知道里面充斥着大量“少儿不宜”的场景。宙斯力比多爆棚,经常化身下山“强抢民女”,遍地留种;俄狄浦斯杀父娶母,得知真相以后羞愧难当,刺瞎自己的双眼;美狄亚为了帮助伊阿宋逃走,将自己的弟弟开喉割头,扔入海中……弗莱认为这些色情暴力的情节“恰恰是希腊神话的核心”(《神话》,页)。神话中蕴涵着人类先民对世界的探索和自身的思考。如果碰到生死爱欲的情节便绕道而行,就难以展现出希腊神话中人性的复杂和微妙之处。如何处理神话中的性与暴力,一直是改写者的难题。弗莱对这些情节并没有避而不谈,有时候甚至是“借题发挥”。这其实给译者也带来了挑战。如何才能既准确达意,又不流于庸俗露骨,很考验译者的文字功夫。本书的译者相当好地处理了这一难题,以下试举一例。

十七岁的玻耳修斯中了帕里戴克缇斯的激将法,答应去割下美杜莎的头颅。可他根本不知道美杜莎究竟是谁。回家问母亲达那厄,她的回答原文是:

“Medusa,sotheysay,wasabeautifulyoungwomanwhowastakenandravishedbytheseagodPoseidon.”

……

“Andwhatdoes‘ravished’meanexactly?”

“Behaveyourself,”saidDana,slappinghisarm.“Thereareonlytwootherslikeherintheworld,SthenoandEuryale,buttheywerebornasGorgons…”

“美杜莎嘛,据说是个漂亮的年轻姑娘,被海王波塞冬糟蹋了。”

……

“那‘糟蹋’又是什么意思?”

“别瞎问,”达那厄边说边打了一下儿子的胳膊,“这世上还有两个和她一样的生物,名叫斯忒诺(Stheno)和欧律阿勒(Euryale)。不过,她们生来就是戈耳工……”(《英雄》,16页)

这里难译的是动词ravish。《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九版的解释是:“(literary)toforceawomantohavesex,强暴;强奸SYNrape。”但从上下文看,显然达那厄觉得跟年少的儿子谈强奸有些尴尬,不想让他知道太多,所以特地选择了一个文雅的字眼来代替直白的rape,并马上把话题岔开,若译成“强暴、强奸”就表达不出这一层细微的心思。黄天怡将其译为“糟蹋”,既保留了凌辱、玷污的意思,又表现出了达那厄的疑虑,着实巧妙。弗莱是位老戏骨,书中的对话充满了戏剧张力和舞台感。译者黄天怡毕业于武汉大学戏剧文学专业,是中戏导演系硕士,曾参与多部话剧电影的制作,也是一位懂戏的人。她的译笔流畅,选词灵活,非常精彩地还原了弗莱活泼搞怪的游戏文风,是近年来我读过最爽的文学译作。没机会直接读原文的读者,通过她的译本,也能充分地领略弗莱文字的魅力。

三,在注释中“添油加醋”,用多样的调料让整本书的味道变得更加丰富。作为面向大众的普及读物,这两本书有一些奇怪,它们竟然像学术专著一样附有相当多的脚注(中译本改为旁注)。这些注释涉及天文地理、语言生物、文学艺术等方方面面,简直像是一部迷你百科全书。这并不是弗莱刻意炫耀自己博学多识,而是希腊神话的确如DNA一样内嵌在整个西方文化之中,可谓无处不在。无论是去博物馆欣赏油画雕塑,去音乐厅听歌剧,去电影院看大片,去商场买耐克的运动鞋、范思哲的时装,还是喝一杯星巴克的咖啡,都会与希腊神话不期而遇。《纽约时报》书评播客的主持人帕梅拉·保罗(PamelaPaul)曾问自己十六岁的女儿为什么对弗莱的希腊神话爱不释手。她女儿特别提到:“这书跟别的不一样。别的书我不会去读脚注,这本书的脚注我却爱看。”因此,翻开这两本书的时候,不要被密密麻麻的注释吓到。在畅享正文乐趣的同时,细细咂摸这些“调料”,可给读者带来多层次的惊喜。

目前市面上虽有多个希腊神话的中译本,但流传最广的大概都是翻译自德国学者施瓦布的改写本。旧译本的质量虽佳,用语选词的习惯不免带有时代的气息。弗莱的改写生动活泼,贴近当代口语,而译者也亦步亦趋,努力在中文译本中还原了弗莱的文风。对于从未接触过希腊神话的新手,弗莱的叙述不仅线索清晰,他还贴心地添加了大量注释,解释了词源、神祗的相互关系、与其他神话的关联。对于已经对希腊的神祗英雄如数家珍的粉丝,弗莱补充了更为生动的细节和极具戏剧性的对话,令你从熟悉的故事和人物品出新的滋味。因此,无论是想增进知识的新读者,还是着迷希腊神话的老粉丝,都能从弗莱这两本书中获得阅读的乐趣。

耐克与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尼刻(Nike)同名

时尚品牌范思哲的标志是蛇发女妖美杜莎

星巴克的品牌标志是以歌声诱惑水手的海妖塞壬(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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